2017年度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算公开


日期: 2018-10-09 来源: 点击:




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工作职能:
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区机关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级领导接待工作的安排以及对外接待与交流工作,为以区名义举办的各种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3、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包括临时租用房)的调配、改造、修缮、管理工作,提出办公用房基建计划意见,核定办公用房建设和调配标准。
4、负责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5、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场所的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水电暖设施管理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会议的后勤会务工作。
7、负责机关餐厅的运行、管理与服务工作。
8、负责区级领导工作用车的供油、维修、保养、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合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基本情况: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53月,隶属于召陵区人民政府管理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部门属于一级决算单位,没有下属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接待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股、机关餐厅服务中心、节能减排办公室、车辆管理办公室6个职能股室,人员编制54人,现有在编人员52人,聘用临时人员4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050.16万元,支出为1865.0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45.06万元,增长45%。支出增加461.9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更新添加综合楼中央空调及综合楼楼顶外墙施工改造等等,相应增加了财政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050.16万元,全部来自于财政拨款收入2050.1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86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5.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050.16万元,支出为1865.0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45.06万元,增长45%。支出增加461.9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更新添加综合楼中央空调及综合楼楼顶外墙施工改造工程等等,相应增加了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0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1.9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综合办公楼更新添加中央空调275万元,综合楼外墙整体维修改造192万元,综合楼房屋漏水维修改造工程65万元等等。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5.09万元,占100%;外交支出0万元。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86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工程进度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5.09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461.9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更新添加综合楼中央空调及综合楼楼顶外墙施工改造工程等等,相应增加了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52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等;公用经费1337.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3.83万元,支出决算为215.95万元,完成预算的9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3.41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54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93.83万元,购置车辆4台,其中大众帕萨特车2辆,别克商务车2辆。车辆服务于区委、区政府及部门单位商务运转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58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公务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至 2017 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100.8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购置4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5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商务活动、食博会公务接待及一般公务性活动的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4.65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所致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与财政拨款。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与财政拨款。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5.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伙食费、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337.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保安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车购置费等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2.67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中央空调设备1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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