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 2018-10-09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 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 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我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供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应对计生家庭老龄化等制度、机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城镇社区、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导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全区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在召陵区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市、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现有干部职工64人、内设办公室、人事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股、计划生育指导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
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委机关本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2个。二级机构7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及二级机构如下:
1.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2.召陵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3.召陵区人民医院
4.召陵区召陵镇卫生院
5.召陵区老窝镇卫生院
6.召陵区万金镇卫生院
7.召陵区青年镇卫生院
8.召陵区邓襄镇卫生院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2413.1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277.29万元,增长11.31%;2017年度支出为22413.13万元,支出增加3023.2万元,增长15.59%,增长主要原因是:各医疗机构业务量加大,工作经费、人员工资调整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241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9.1万元,占21.1%;上级补助收入88.16万元,占0.39%;事业收入17595.87万元,占78.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241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3.1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29.1万元、支出4729.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1.43万元,增长9.28%;支出增加1147.34万元,增长32.03%,增长主要原因是:各医疗机构业务量加大,工作经费、人员工资调整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660.83万元,下降75.61%。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往年医疗机构设备购置、房屋修缮投入较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控制成本。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50.77万元,占9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34万元,占8.01%。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29.1万元,支出决算为47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9.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14660.83万元,下降75.61%,主要原因:机构合并,往年医疗机构设备购置、房屋修缮投入较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控制成本。
其中:人员经费120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2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7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77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57.88万元,下降81.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5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5万元。主要用于乡医体检接待,医疗专家接待,乡医学术会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2.52万元,增长154.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医护人员的业务指导。
召陵区人民医院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访人员12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2.95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201.66万元,增长166.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各医疗机构业务量加大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机构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算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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