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漯河市召陵区民族宗教局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18-10-09 来源: 点击:




2017 年漯河市召陵区民族宗教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民族宗教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民族宗教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推动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2、协调全区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管理和做好民族成份的识别、恢复、更改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方面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全面发展;
     5、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工作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
     7、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9、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推动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破坏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
10、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0年10月,根据上级安排,民族宗教局并入区委统战部、编制不变4人、单独财政预算。现只有办公室一个科室,办公电话0395-2605898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89.15万元,总支出为90.1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55万元44.12万元,收入104.47%,支出增长95.91%。主要原因是承担的日常性工作任务加重,增长了宗教界节日慰问经费,同时新增加了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X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9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2万元,占70.50%;项目支出26.60万元,占29.5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89.15万元,总支出为90.1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55万元44.12万元,收入104.47%,支出增长95.91%。主要原因是承担的日常性工作任务加重,增长了宗教界节日慰问经费,同时新增加了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12万元,增长95.91%。主要原因是承担的日常性工作任务加重,增长了宗教界节日慰问经费,同时新增加了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4万元,占68.60%社会保障和服务就业支出0.10万元,占0.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0.88万元,占0.98%;农林水支出27.30万元,占30.3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15万元,支出决算为9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增加及社保缴费增加;二是办公用品、劳务费等涨价因素。三是承担的日常性工作任务加重,增长了宗教界节日慰问经费,同时新增加了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15万元,支出决算为9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工资增加和社保费用增加,公务员车补发放。
2.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9.15万元,支出决算为9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工资增加和社保费用增加,公务员车补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5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9.69万元,增长44.92%,主要原因:工资调资增加及增长了宗教界节日慰问经费。其中:人员经费3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厅(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1量,现已封存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0.97万元,增长65.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普涨、上交各项保险公积金和单位各项扶贫工作力度加大及增加了宗教界节日慰问经费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民族宗教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现已封存)、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民族宗教局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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