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农机站2017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 2018-10-08 来源: 点击:




 

目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农机站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召陵区农机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召陵区农机站2017年度部门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农机站单位概况

一、单位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召陵区农机站于2004年12月区划调整后成立,共设有办公室、农机安全监理站、科教股、农机化推广站、管理股共5个股室。现有编制数27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22人,退休职工2人,调走2人,开除1人现有公务用车一辆。部门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农机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二)参与研究制定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意见;负责制定农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农机化产业化、农业开发、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多领域农业机械化。

(三)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农机项目资金的计划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实施。

(四)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推广;组织农机化的试点、实验、示范。

(五)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及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安全检查;拟定农机安全监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对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的考核管理。

(七)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跨区作业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规范、指导农机作业市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预算属于一级事业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召陵区农机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80.0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6.14万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延迟验收,导致结算顺延至2018年。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7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0.9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5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97万元,占30.51%;项目支出596.56万元,占69.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80.0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14万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延迟验收,导致结算顺延至2018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8.59万元,下降23.1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延迟验收,导致结算顺延至2018年。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858.52万元,占10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9.58万元,支出决算为85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延迟验收,导致结算顺延至2018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2.07万元,支出决算为26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社保缴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6.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时,没有对上级下达财政拨款项目进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97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75.43万元,增长40.4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社保缴费上调。其中:人员经费21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它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公用经费4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9万元,占100%,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油及维修、保险、审验。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65万元,下降20.12%,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车辆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公务接待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本级)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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