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召陵区民族宗教局决算公开


日期: 2017-10-14 来源: 点击:




 

召陵区民族宗教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推动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2、协调全区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管理和做好民族成份的识别、恢复、更改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方面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全面发展;

     5、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工作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

     7、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9、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推动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破坏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

10、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07年4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力量,设置漯河市召陵区民族宗教局,列入政府部门序列,核定编制4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1名。2010年10月,根据上级安排,民族宗教局并入区委统战部、编制不变4人、单独财政预算。区民族宗教局现有工作人员4名,办公电话0395-2605898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年初结转结余6.7万元,本年收入43.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1%,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成立了召陵区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清真行业两城同创指挥部,二是人员工资调整。收入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1.5万元,其他收入2.1万元2016年度年初结转结余6.7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4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9%,增加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成立了召陵区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清真行业两城同创指挥部,二是人员工资调整,三是支出宗教上层人士生活补助。支出具体构成为:人员经费27万元,公用经费19万元。2016年度年末结转结余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长5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成立了召陵区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清真行业两城同创指挥部,二是专项工作经费追加。具体情况如下:人员经费27万元,公用经费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召陵区民族宗教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1辆,现已封存,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主要用于夏秋两季防火及宣传活动租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额减少1万元,下降55%。

3、公务接待费0元,无公务接待。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万元,比2015年增加7万元,增加7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成立了召陵区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清真行业两城同创指挥部。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生活补助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预算与财政拨款,故无此数据。

 

                            召陵区民族宗教局

                                                            2017年1014



召陵区民族宗教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doc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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