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召陵区疾控中心预算公开


日期: 2018-02-13 来源: 点击: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4年12月区划调整后成立,现有干部职工52人,其中党员29人,内设办公室、体检门诊,计划免疫等十三个科室。现有公务用车两7辆,其中一辆已在办理报废手续。
      部门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防治与控制、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是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收入总计436.02万元,支出总计436.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5.68万元,分别增加4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收入合计43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6.02万元(财政拨款432.5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3.5万元);  
三、支出预算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支出合计43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0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36.02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5.68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36.02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支出436.02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5万元,主要是2017年三公经费结余资金少。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没有变动;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贵港市卫计委考察团对我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考察指导,共计2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3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指导;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召陵区疾控中心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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