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2-23 来源: 点击:
召陵区残联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残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召陵区残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
(五)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
(九)开发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活动。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残联2018年收入总计57.0527万元,支出总计57.052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6667万元和14.6667万元,分别增加25%。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资上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8年收入合计57.0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0527万元(财政拨款57.0527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8年支出合计57.052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885万元,占82.4%;商品服务支出4.7442万元,占8.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2万元,占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占57.0527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4.6667万元, 增加25%,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资上调。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7.05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7.0527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0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988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助残日;公用经费4.7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复印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各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残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残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744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区残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残联各项业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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