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2-24 来源: 点击:
2018年度召陵区档案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档案局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档案局概况
一、召陵区档案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一)档案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
档案局部门预算有局机关和档案馆2个部分构成
1、档案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党史征编股、方志股、档案业务指导股4个股室及档案馆。编制是20人。在职人员是1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人员6人,退休1人,另有非在编临时雇佣人员3人。
2、我单位有两辆一般公务用车,已上交。为保障我局办公需要,经区领导同意,现有临时公务用车1辆。
(二)档案局主要职能:
1、负责《档案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党史的研究与编研工作。
3、负责全区地方志编撰工作,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撰写部门志。
4、负责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永久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召陵区档案局预算单位构成
召陵区档案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1、机关本级
2、档案馆(不是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收入总计176.89万元,支出总计176.8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23万元和70.23万元,分别增长38%。主要原因:(1)工资调整,单位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收支增加。(2)由于新档案馆的搬迁增加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财政拨款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收入合计17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89万元(财政拨款176.8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支出合计17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6.89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0.23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1)工资调整,单位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收支增加。(2)由于新档案馆的搬迁增加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财政拨款增加。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6.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89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33.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较没有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全区重大事件的跟踪拍摄和资料留存,“三夏”“三秋”下乡禁烟以及下乡扶贫等公务用车。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招商引资所产生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召陵区档案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1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和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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