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召陵区委宣传部预算公开


日期: 2018-02-24 来源: 点击:




 

2018年度召陵区委宣传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汇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汇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一)召陵区委宣传部成立于2005年4月,在职人员20人,现有公车一辆,办公地址设在区政府综合楼13层。内设2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和新闻宣传股。同年,成立召陵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0年12月,成立区委宣传部网络管理中心,为隶属区委宣传部领导财政全供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文化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规划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指导全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搞好社会宣传、城镇宣传、农村宣传及对外宣传工作。规划、部署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文明委的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明建设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材料。指导全区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搞好理论骨干的培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搞好市以上新闻单位来召记者的接待和采访;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搞好新闻报道。指导全区文化事业建设和精神产品的生产,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指导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文物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文化活动;对文化部门实施方针政策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是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收入总计252.41万元,支出总计252.4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60万元,各增长57%。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收入合计25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2.41万元(财政拨款252.4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支出合计25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4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52.41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91.60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单位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2.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52.41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公用经费6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初,因公车改革政策不明了,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召陵区委宣传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1.9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和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召陵区宣传部2018年度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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