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报告


日期: 2021-12-27 来源: 点击: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认真依据《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工作,现将监督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为使监督评价有序进行,财政局印发《关于对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并制定了《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评价的组织实施、具体范围、选取对象考虑因素、内容和依据等方面。

  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共抽查了3家代理机构,在风险防控、人员配备及培训、执行情况、组织评审方面存在专业人员配备及培训不到位、信息公开不规范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采购需求制定执行不到位、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此次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一是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二是强化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规范信息公开和采购文件编制。三是加强和规范代理采购活动业务流程。四是强化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五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做好政府采购档案的归档、保管。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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