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召陵区人民政府领导AB角工作补位制度(试行)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日期: 2021-01-11 来源: 点击:
召政办〔2021〕2号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召陵区人民政府领导AB角工作
补位制度(试行)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召陵区人民政府领导AB角工作补位制度(试行)》《召陵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召陵区人民政府工作落后事项预警制度(试行)》已经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破除畏首畏尾、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思想,做到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以“当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到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情况、作出第一个正确处置”的实际行动,履行好使命职责;要进一步强化攻坚克难意识,破除标准不高、固步自封、工作平庸思想,提升快速落实能力,做到关键时刻冲得上、危难关头豁得出、重大任务打得赢;要进一步强化风险底线意识,破除错位缺位、消极应付、工作被动思想,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做到思想敏锐、反应快速、行动迅速,发现苗头、妥善处理、占据主动;要进一步强化协同高效意识,破除本位主义、低效执行思想,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做到抓住主要矛盾、调度一切积极因素,快速打开局面、高效推进落实,确保区政府各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条条见成效,全面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奋力推动区政府各项工作更加出彩、走在前列。
2021年1月8日
召陵区人民政府领导AB角工作补位制度
(试行)
为确保区政府各项工作协同高效运转,实现无缝对接,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领导AB角工作补位制度(试行)》《召陵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稿)》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区政府领导AB角工作补位制度。
一、主要内容
区政府领导AB角工作补位制度,是指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在一方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请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工作,有效避免工作缺位和空岗,确保政府工作高效运行的制度。
二、补位设置
区长史耀星因公出差期间,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李凯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李凯旗与副区长王仕梁(应急管理工作)互为AB角;
副区长程咏梅与副区长吕峥(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稳定等工作)互为AB角;
副区长吕峥(工业、商务、开放、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建设等工作)与区政协副主席、东城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陈宝山互为AB角;
副区长王仕梁与区政府党组成员王君互为AB角;
副区长沈建伟与区政府党组成员、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主任何向涛互为AB角。
区政府领导调整和分工调整时,补位安排及时作相应调整;负责协助副区长工作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相应实行AB角工作补位制度;涉及多位区政府领导分工或一些综合性的会议和活动,以及分工交叉的会议和活动,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安排。
三、履职内容
(一)代行处理上、下级来文和发文等公文事宜;
(二)代行处理日常分管及专项分管工作;
(三)代行出席或召集各类会议,接待上级检查指导或外地来宾参观考察;
(四)代行处理其他临时公务及突发事件。
四、职责权限
(一)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除被代行履职一方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事项之外,有权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务。属于工作业务的,由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属于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商被代行履职一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决定或提请区政府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应当积极、依法、审慎代行职权,并尊重被代行履职一方明确提出的处理意见。代行履职一方根据被代行履职一方的意见实施的履职行为,由被代行履职一方承担责任;其他履职行为或代行履职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平时应加强交流与协调,及时通报信息,以便外出前后能够及时做好工作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互为AB角的一方离市外出,应提前一天向另一方交接好有关工作,对于重大事项未尽事宜,应通报详情并提出原则意见,外出期间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同时离市外出,确需同时离市外出的,应向区长或常务副区长报告。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同时(或先后)外出、离岗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相互代为处理相关工作的,由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安排其他区政府领导进行工作补位。
(四)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外出期间,其分管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向补位的区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工作,特别是代表我区参加的上级(离开本市)会议,必须向区政府汇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需要替另一方参会时,被替会方应先向上级分管领导说明情况,会后双方要及时沟通衔接,传达会议精神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实现无缝对接。涉及重要会议或重大事项的,要及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六)服务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的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要积极主动向补位的区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原则上区政府领导与服务领导的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能同时请假或外出,保证AB角工作补位制度落到实处。
六、其他要求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比照建立相应的AB角工作补位制度,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召陵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确保区政府及时准确掌握并快速处理各类重大事项,促进区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区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关于区政府领导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一)区政府分管领导工作范围内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指标、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安排部署、推进落实等情况。
(二)区政府分管领导工作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进展滞后可能完不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或重大事项完成情况可能在全省、全市排名落后,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可能被上级领导问题性批示,或被上级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约谈问责,或影响全区发展大局和民生改善的,要及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下步打算和有关建议。
(三)区政府领导出差、学习和请假,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因故不能参加区政府重要会议,要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二、关于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重大突发事件
我区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区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重大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2.重要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重要指示、重要决定、重大部署情况,接受区人大审议、区政协协商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2)国家部委、省直、市直部门研究制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和重大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已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
(3)国家部委、省直、市直部门批复我区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资金情况;
(4)国家部委、省直、市直部门对我区相关工作检查、督导、考核的重要通报;
(5)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指标等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特别是存在风险隐患、触碰“红线”“底线”的重大事项有关情况;
(6)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涉及全区性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情况;
(7)各部门、各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涉及我区的重要经济数据、重要政策落实、重要工作推进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8)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
(9)贯彻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三个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区政府领导确定并交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10)各部门、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重要人事变动等情况。
3.重要会议
(1)拟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
(2)拟申办在我区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行业会议、现场会议、培训会议及有重要影响的会议等会议。
4.重要活动
(1)需要区政府领导出席的活动;
(2)拟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申办的重要活动;
(3)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的重要外出考察活动。
5.重要接待
(1)正县级以上领导同志或其他重要客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到我区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国内外重要媒体到我区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二)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重大事项报告要做到实事求是、条理清楚、言简意赅,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请示事项;要强化“报忧”意识,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特别是对承担的重大事项进展滞后可能完不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或重大事项完成情况可能在全省、全市排名落后,或工作领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报告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下步打算和有关建议或请示。
2.凡重大事项必须第一时间以专报的形式向区政府报告,同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如时间紧急也可当面或电话报告,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事后补报专报。常规性事项通过区政府办公室《政府工作信息》向区政府报告。
3.区政府办公室收到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重大事项专报后,要及时呈送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示,或提请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4.凡区政府领导批示的专报和区政府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抓紧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上报区政府。
(三)报告的纪律监督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重大事项,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对迟报、漏报、瞒报、错报重大事项的,特别是造成负面影响,在上级工作考核检查中被扣分、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问责的,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按照党政纪规定严肃问责。
召陵区人民政府工作落后事项预警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后事项预警制度(试行)》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区政府工作落后事项预警制度。
一、预警内容
上级下达我区及区政府安排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指标等重大事项进展落后的。
二、预警类别
(一)对承担的重大事项进展滞后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或承担的重大事项完成情况在全省、全市排名落后,或因重大风险隐患防控不力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我区被上级领导问题性批示,或被上级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约谈问责,或影响全区发展大局和民生改善的,由区政府对责任单位实行红色预警。
(二)对承担的重大事项进展滞后可能完不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或承担的重大事项完成情况可能在全省、全市排名落后,或工作领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由区政府对责任单位实行黄色预警。
三、预警程序
(一)红色预警程序。对符合红色预警条件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发红色预警通知并下发责任单位。
(二)黄色预警程序。对符合黄色预警条件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黄色预警通知并下发责任单位。
四、预警处理措施
(一)受到红色预警的单位,要向区政府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作检查,并向会议提交个人承诺书和单位整改方案,区政府分管领导向会议作情况说明;单位整改方案在召陵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发布,或在规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适时公开,并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专项档案,并作为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红色预警后仍未按照规定时限和标准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按照党政纪规定严肃问责。
(二)受到黄色预警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向区政府提交单位整改方案;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对黄色预警后仍未按照规定时限和标准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启动红色预警。
五、有关要求
(一)区政府预警通知内容主要包括预警类别、预警原因、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惩处措施等;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承诺原因、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承担等;责任单位整改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整改原因、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等。
(二)工作落后事项预警事宜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局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1.向区政府提出预警建议;2.拟定预警通知;3.规范预警程序并组织预警处理事项;4.对责任单位检查报告和整改方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检查发言和个人承诺书进行审核;5.配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落实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三)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负责,根据《召陵区人民政府工作落后事项预警制度(试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1.区政府预警通知参考格式
2.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参考格式
3.责任单位整改方案参考格式
附件1
区政府预警通知参考格式
召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单位)实行工作落后事项
红色(黄色)预警的通知
×××(单位):
因×××(事项),按照《召陵区人民政府工作落后事项预警制度 (试行) 》有关要求,决定对你单位实行工作落后事项红色(黄色)预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原因
××××××
二、整改目标
××××××
三、整改时限
××××××
四、整改责任人
××××××
五、惩处措施
××××××
附件2
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参考格式
承 诺 书
单位、职务、姓名
因×××(事项),× ××(单位)被区政府实行工作落后事项红色(黄色)预警。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加快×××(事项)整改,特向区政府常务会议承诺如下:
一、整改目标
××××××
二、整改时限
××××××
三、整改措施
××××××
四、整改责任承担
××××××
附件3
责任单位整改方案参考格式
×××(单位)
×××(事项)整改方案
因×××(事项),× ××(单位)被区政府实行工作落后事项红色(黄色)预警。为加快×××(事项)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
二、整改时限
××××××
三、整改措施及责任人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