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召陵区2017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12-16 来源: 点击:
召政办〔2017〕55号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召陵区2017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召陵区2017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6日
召陵区2017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集中行动开始至全国“两会”结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讲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级、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严管严控人员密集场所。各行业系统要组织开展内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区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民政、教育、安监、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要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逐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治理,分类澄清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督导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各镇(街道)要认真研判辖区火灾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2.深入推进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推进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民政、房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发动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村)等基层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出租房屋,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畅、违规超员住宿等问题。从严执行省住建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督促出租房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员,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并逐一制作张贴消防安全告知牌,标明住宿人数、管理人员、隐患问题、防火注意事项等信息。对排查发现违规分隔搭建后出租、房间内群租人数超过10人的,责令限期搬离超出人员。
3.强力推动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梳理前期高层建筑集中排查情况,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2017年年底前整改到位。针对堵塞疏散通道、管道井堵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等动态隐患,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针对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悬挂永久性警示标牌,保护层脱落损坏的立即组织修补。2017年年底前,推动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2017年年底前联入全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批次组织高层建筑消防经理人和“楼长”开展集中培训,实行“一牌一卡”(公示牌、上岗卡)管理,落实“四清四会”( 职责清、人口清、设施清、隐患清;会巡查、会操作、会疏散、会宣传)要求,完善绩效考评和奖惩退出等机制。
4.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城建、房管、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全面深化全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12月10日前,工商、质监部门要牵头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电暖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产品的企业。针对前期督办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要实施电气线路集中改造,2018年2月底前完成。加大电气火灾责任倒查力度,从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生产、销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加强早期火灾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智能化处置。
5.开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检查。12月底前,组织工商、商务、公安、消防、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对集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开展集中检查,从落实日常消防管理、建筑防火条件、重点部位管理、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留宿住人等方面入手,强力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约谈集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健全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督促集贸批发市场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自防自救能力。积极推动集贸市场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配备必要的疏散逃生器材。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二)从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1.加强易燃易爆单位和化工企业火灾防范。安监部门要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和化工企业的检查,结合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易燃易爆单位和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推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易燃易爆单位和化工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熟知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工艺流程和处置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和处置对策,加强装备配备,强化专业训练,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2.加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澄清辖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底数,组织房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进门入户式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对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动态隐患,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对城中村、棚户区等区域,实施综合治理。积极推动老旧住宅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消防管理长效机制。
3.强化不放心场所区域从严管控。对排查发现的不放心场所和区域,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资金,加快整改进度,2018年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全区要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要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隐患集中区域,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强力督促整改。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综合运用约谈、曝光等手段,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倒逼问题整改。
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消防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对涉节、涉庆、涉会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周密制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保措施。各节假日期间,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设置流动巡逻和执勤点,加强前置备勤。各镇(街道)、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场所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三)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全面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火巡查和进门入户宣传提示等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机制。2018年2月底前,全区90%的镇(街道)实现规范化管理。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各镇(街道)要大力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组织消防、综治、公安、民政、房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工作,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要创建达标。实行“消防安全社区”动态管理,消防、综治、公安、民政、房管等部门要对已评选的 “消防安全社区”进行“回头看”,凡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存在突出隐患问题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取消“消防安全社区”称号。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镇(街道)要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春节前,要组织发动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2018年2月底前,全区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积极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积极推动建设小型消防站。
4.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明确不同类型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广泛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公告。分批次、分行业组织约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建立消防安全“明白人团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河南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集中办理一批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的典型案件,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营造舆论氛围。
(四)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1.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以全民大宣传、媒体大聚焦、安全大培训、氛围大营造为抓手,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掀起冬季防火宣传高潮和声势。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公益行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城市公交站台、汽车站、火车站、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全面投放代言海报、橱窗。集中表彰优秀“消防代言人”,组织录制宣传公益音视频,持续推出“我与消防的故事”,吸引群众关注参与。开展“百城交通广播联动”宣传,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3.开展进社区消防宣传。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创建和“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评选和命名一批示范社区、宣传大使。全面铺开消防宣传进社区“敲门宣传”,依托和动员消防宣传大使、楼长、消防安全代言人、网格员等力量,逐家逐户发放消防安全提示卡、电动车防火提示等资料,帮助居民家庭认识和查改火灾隐患。
4.强化媒体宣传报道。组织新闻记者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消防大队要每月组织大队长上电视讲消防,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剖析火灾案例。落实每月25日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制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每天更新发布微博微信,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5.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系统培训内容,分级分批开展培训,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
6.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公安、消防部门要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各镇(街道)、社区(村)负责人全面培训一遍,提升消防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采取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的培训,促使重点单位由单个“明白人”向“明白人”团队的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领导组织,负责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的调度指挥工作。
(二)严格措施,分类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按照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多种形式消防队等建设任务,全面夯实城乡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领导分片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暗访、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帮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要经常暗访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察。
(四)严格问责,确保实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问题较多、工作不负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大队),2017年12月3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12月起每月26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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