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两必须、三倒查”服务企业工作制度的意见


日期: 2020-05-06 来源: 点击:




 

召政〔20209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两必须、三倒查”服务企业

工作制度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全区上下进一步凝聚“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环境就是抓竞争”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企业打造舒心便利的生产经营发展环境,现就建立“两必须、三倒查”服务企业工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聚焦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瞄准困扰企业的烦心事、忧心事、揪心事,建立服务企业的“两必须、三倒查”工作制度,确保做到企业有诉求、政府必回应,有事必须办、有问题必追查,着力形成法治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良好营商环境,为推动召陵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持“两必须”

1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涉及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解决,切实扛起责任,亲力亲为、担当负责,把反映问题扎扎实实解决到位,并及时到企业反馈回应,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企业不满意不放过。

2对各种侵害企业利益的案件,公安部门必须快速全力侦破,并由办案单位负责人亲自上门反馈情况。

三、坚持“三倒查”

(一)倒查内容

1对发生问题的每个环节进行倒查;

2对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倒查;

3对责任人的责任进行倒查。

(二)倒查原则

实施责任倒查遵循实事求是、有责必究、惩前毖后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查究、归口办理的原则。

(三)倒查追责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将“两必须、三倒查”服务企业工作列入督查事项,进行督办督查。区纪委监委对“两必须、三倒查”服务企业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及时受理企业举报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对倒查发现的责任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按照相关程序,对有关领导、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实行“两必须、三倒查”服务企业是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抓、带头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与区内企业建立共同发展的良好关系,持之以恒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共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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