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


日期: 2020-03-16 来源: 点击:




召政〔20205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0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分解落实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20年省政府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漯政〔20203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对涉及我区的2020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1对坚守主业、技术产品有优势但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政府要主动服务,加强政银企衔接,鼓励共克时艰、共赢共生。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工商联,各镇(街道)。

2.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多倾听企业家的意见,多理解企业家的不易,多帮助企业破难解困,让企业家舒心、安心、专心于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各镇(街道)。

(二)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3.立足全市实际,因地制宜,各展所长,错位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发展优势产业,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吸纳集聚能力。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镇(街道)。

4.以百城建设提质为抓手,加强城市产业培育,增强城市产业支撑能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污、交通秩序治堵、市容卫生治脏、公共服务治差,加大市政管网、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双排双供”新型城镇供排水系统建设试点,推进城市地上地下一体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环卫中心、天桥公安分局、召陵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5.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完善老城区、旧小区生活和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居民生活便捷性和舒适度。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

6.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卫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三)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7.抓住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历史机遇,立足河南在黄河流域的独特区位,重点围绕全面加强沿黄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推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沿黄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以及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领域,主动对接国家规划纲要,加强战略统筹、问题研究、组织推进,高起点谋划黄河流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防洪减灾、黄河水资源高效利用等重大工程,谋划实施引黄灌溉及调蓄、沿黄生态廊道、河道和滩区安全综合提升、重要支流治理等重大项目,在新时代“黄河大合唱”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河南篇章。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8.积极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9.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召陵公安分局、天桥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城管办,各镇(街道)。

10.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1.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12.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13.支持外事、侨务、对台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外事办)、区委统战部(区侨联、台办)。

(五)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14.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1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做到守信践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16.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17.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各镇(街道)。

18.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扩大“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面,推进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公安、社保、教育、医疗、民政、不动产、公积金等100项民生事项。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19.加强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20.坚持崇尚实干、力戒空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脚踏实地把各项安排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以实干实绩取信于民。发扬严谨细致、科学求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做好每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升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实效性,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使政府工作更好反映群众意愿和企业呼声。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21.严格落实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查等规定,持续为基层减负。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22.完善容错纠错和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健全待遇激励保障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2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着力推进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规范权力,遏制腐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勤俭节约,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好保障各项基本民生需要。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节点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3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11月)各责任单位对照工作内容,核定具体工作任务并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协调,重点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全面排查2020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中的问题,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全面疏导,科学研判,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2月)。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做好上级督导检查工作。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导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并于每月23日前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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