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27 来源: 点击:
召政办〔2020〕5号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召陵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召陵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7.《风景名胜区条例》
8.《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0.《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1.《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2.《河南省〈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3.《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
14.《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
15.《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
16.《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二、禁养区范围
(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1.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地下水井群(共7眼井)
(1)林庄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林庄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同时南侧至G329国道。
(2)大徐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大徐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向东、西、北三个方向各延伸50米,南侧以水厂院墙为边界围成的矩形区域。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向东侧延伸53米,向南、西、北三个方向各延伸50米围成的矩形区域。以3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
(3)归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归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向西、北两个方向各延伸50米,东侧以水厂院墙为边界、南侧以老漯周路为边界围成的矩形区域。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向西、北两个方向各延伸50米,东侧以乡村道路为边界、南侧以老漯周路为边界围成的矩形区域。
2.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庙王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庙王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同时南至017乡道。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
3.漯河市召陵区邓襄镇地下水井群(共4眼井)
(1)坑韩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坑韩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同时北至007县道。
(2)洼张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洼张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向东、西、北三个方向各延伸50米,南侧以饭店的南墙为边界围成的矩形区域。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
4.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1)万金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万金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同时北至007县道。
(2)李庄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李庄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东侧以039乡道为边界、南侧以039乡道为边界、西侧以村道为边界、北侧以幼儿园北侧的村道为边界围成的矩形区域。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圆形区域。
(3)大姜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大姜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向东、北两个方向各延伸50米,南侧以水厂院墙为边界、西侧以村道为边界围成的矩形区域。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
5.漯河市召陵区青年镇地下水井(共9眼井)
(1)青年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青年村供水厂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同时西至030乡道。
(2)小杨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小杨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向东延伸55米、向南延伸50米、向北延伸55米,西侧以乡道为边界围成的矩形区域。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
(3)砖桥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砖桥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为中心,东侧以冷小线为边界、南侧以幼儿园为边界、西侧以1号取水井向西延伸50米,北侧以烟叶加工点院墙为边界围成的矩形区域。以3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圆形区域。
(4)枯河村供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枯河村供水厂1号取水井为中心,东侧以水厂厂界为边界,向南、西两个方向各延伸50米,北侧以枯河袜厂院墙为边界围成的矩形区域。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圆形区域。以3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
(二)市区城市建成区,各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养区域。
三、管理要求
禁养区严禁新建规模养殖场,已存在的养殖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行。
四、附则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20年2月26日
【责编:】 【审核:王琰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