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漯河市召陵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日期: 2019-11-01 来源: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现将区政府批准区文化旅游局确定的召陵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予以公布。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2019年10月30日
漯河市召陵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民间美术(1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
1 Ⅱ—4 泥塑 翟庄街道
二、民间音乐(1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
2 Ⅲ—3 铜器大喇叭 万金镇
三、民间手工艺(2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
3 Ⅷ—5 草编 翟庄街道
4 Ⅷ—6 大槽油制作 召陵镇
四、传统医药(1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
5 IX—5 邹氏正骨膏药 召陵镇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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