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3-13 来源: 点击:




召政〔2018〕18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现将2018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9
 
2018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宏伟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2018〕12号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野、更大的格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开启新时代召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家、省、市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一批办事程序。(责任单位:区编办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除分别负责外,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融合,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全覆盖,实现平台以外无审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办理”“容缺受理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
4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政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等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对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规则和程序。落实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企业名下,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运用。(责任单位:各行政部门、区工商分局)
5加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完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优化企业名称查询系统,简化申请流程,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研究制定《漯河市召陵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有章可循。(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
7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研究。(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8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区的建立,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加强对法律顾问的培训、考核工作。各镇(街道)根据需要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9持续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互联网与行政执法有效融合,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做到程序规范、功能完善、操作简便、可查可控;加强行政执法网上服务和信息共享,探索推进网上咨询、网上听证、网上意见征集和反馈。(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0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做好行政调解案卷的立卷归档;开展行政调解案卷评查,制作典型案例,深入交流经验,提高行政调解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1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工作。对已有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重新培育、评价,实行动态管理。稳步培育新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重点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配齐和行政执法审核人员配强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全面统计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审验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5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利用漯河市召陵区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系统,加快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并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通过网上管控,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和效率,方便公众查询。(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和多元化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16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的监督,促进复议决定的落实。推动复议调解全程化,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强化立案阶段调解,将化解矛盾关口前移,特别是对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及时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第一关口;加强案件审理中调解,充分利用座谈、听证等方式,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能够面对面充分沟通,明晰矛盾焦点,促进争议解决;创新调解方式,对经审理案情清楚、法律适用明确,被申请人处理确有不当的案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促进矛盾妥善化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7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8加强对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通过召开讨论会、行政机关诉讼案件报告制度等形式,了解掌握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动态。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案例研讨、庭审观摩、集中培训等形式,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9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化解机制。探索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多元化的行政争议化解体制机制,使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方式协调统一、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0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部门会议学法,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内容,学法次数全年不少于4次。加强《宪法》修正案的宣传学习,推进宪法贯彻落实。全年至少举办2期本级政府领导干部、本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每半年至少一次),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21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级、各部门全年至少举办2期针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专题培训班;要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镇街道区人社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2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
2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第一季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区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镇(街道)及各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24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25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部门工作,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和充实法制机构工作力量,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好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为法制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选好建强法制工作队伍,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印发




【责编:】 【审核: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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