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8-09 来源: 点击:
召政办〔2018〕41号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召陵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召陵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5日
召陵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应对召陵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漯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的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以及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造成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有关部门、事发地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供电公司、发电企业,下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河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漯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召陵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详见附件)。
2 组织体系
2.1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并相应设立电力恢复、新闻宣传、综合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改委主任、漯河供电公司东城营业部主任担任。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指挥部接受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当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政府按程序上报市政府,或根据市政府安排成立工作组,负责指挥、协调、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区指挥部接受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1.1 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1 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
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区发改委、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应急办、区委维稳办、天桥公安分局、召陵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委、区环保局、区卫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消防大队、漯河供电公司东城营业部、区发电企业、各镇(街道)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区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区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事发地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2.1.1.2 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区发改委:负责在室内电源、电网及其它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与漯河供电公司东城营业部共同研究应急措施需要,逐步实施和落实;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协调工作;负责督促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场所配备应急备用保安电源;负责监督全区电网内各发电企业燃料组织与供应;负责制定有序限电方案。
漯河供电公司东城营业部: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国网漯河市电力公司的领导下,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宣传报道,指导供电部门开展相关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加强用电知识宣传,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
区政府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联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助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市指挥部指示、指令,并监督、反馈落实情况。
区委维稳办:协调相关部门、镇(街道)密切关注停电区域群众的思想动态、各类可能引发重大矛盾冲突和群众心里恐慌的情况问题,以及停电引发的社会和网络负面舆情,及时研判,通报情况信息,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做好化解处置工作。严防因停电问题引发游行、示威、抗议及打砸抢烧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天桥公安分局、召陵公安分局:负责协助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电力抢修提供交通保障支持。
区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人员安置及善后处理工作;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经费保障。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确保城市照明设施功能完善,大面积停电状态下尽快协调恢复重点路段的路灯照明,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交通运输保障,为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保障,协同交警部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的道路运输通道畅通。
区水利局:负责影响范围内汛情预测和预报,做好影响范围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调度工作。
区商务局:会同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必要生活物质的调运和市场供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
区文化旅游局:负责做好文化体育场所的秩序维护工作;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区安监局: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电网大面积事件的调查处理。
区环保局:负责协助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并报告事件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重点指导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理工作全过程应急公务用车。
区消防大队:负责提供大面积停电引发的火灾或者其他突发应急救援。
区国土分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信息监测,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通知,配合区发改委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会商,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事发地镇(街道):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当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事发地镇(街道)应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保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完成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2 各镇(街道)组织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负责指挥、协调本辖区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单位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组织指挥机构,并在区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其中,电网企业要首先做好所辖主网和供电区的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各发电企业要首先做好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
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 专家组
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专家组,成员由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质监分局、区城投公司、漯河供电公司东城营业部等单位专家组成。
其他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专家组研究制定大面积停电应对方案,分析事件原因、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以及救援技术措施,对大面积停电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2.6 组织机构的衔接
如上级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则下级组织指挥机构要在上级组织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如上级政府仅派出工作组,则下级组织指挥机构要在上级工作组指导、协调、支持下,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如因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其他突发事件引发了大面积停电事件,要依照对应级别的突发事件综合预案规定和相关专项预案规定,统一指挥、分工处置。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3.1.1 风险源分析
3.1.1.1 召陵区电网部分区域结构不合理,电网运行特性复杂,电网安全控制难度增大,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1.2 野蛮施工、非法入侵、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电网工控系统可能遭受网络攻击,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1.3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发电出力大规模减少、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也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2 社会影响分析
3.1.2.1 导致政府部门、公安、消防、部队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社会职能的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3.1.2.2 导致城市交通信号、供水、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大型商场、广场、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大型游乐场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电力供应中断,引发交通拥塞至瘫痪、基本生活保障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群众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3.1.2.3 导致铁路电力供应中断,有可能造成大批旅客滞留,引起群体不安,造成恶劣影响。
3.1.2.4 导致化工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供应中断,可能引发生产运营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1.2.5 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当前新媒体时代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在公众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若有错误舆论,可能造成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3.2 监测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水利、林业、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气象、洪涝、地质等灾害及其他安全危害的监测,及时准确提供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影响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
3.3 预警
3.3.1 预警信息发布
电网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研判,必要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按规定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向上级单位报告。
3.3.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视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根据职责任务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漯河供电公司东城营业部要同时报告国网漯河市电力公司。
区政府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后,要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省、市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相关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事发地镇(街道)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5.1.1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均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区指挥部接受市指挥部领导。
当市政府批准成立市政府工作组时,区指挥部在市政府工作组的指导、协调、支持下,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当市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时,区指挥部要在市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
5.1.2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均由区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当市政府批准成立市政府工作组时,区指挥部在市政府工作组的指导、协调、支持下,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5.1.3 对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镇(街道)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 分级应对
5.2.1 区指挥部应对
(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事发地镇(街道)、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区政府决策;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市政府。
5.2.2 区政府工作组应对
(1)传达上级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发地镇(街道)、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当地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对跨辖区区域大面积停电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4)赶赴现场指导当地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7)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5.3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事发地镇(街道)要及时发布应急响应信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3.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工作,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5.3.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金融机构、医院、交通枢纽、通信企业、广播电视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城市交通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冶炼企业等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确保人身安全。消防、武警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事件,解救被困人员。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重要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扑灭各类火灾,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3.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用热;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准备抢救、治疗病人的应急队伍、车辆、药品和物资,保证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5.3.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城市交通设施、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确保人身安全,防范治安事件。
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要积极组织力量,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3.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3.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预案分工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报请区政府协调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5.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终止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毕。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区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责任分工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事发地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涉及人为破坏电力设施造成大面积停电的事故,由公安、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联合开展调查,及时、依法打击破坏电力系统的暴恐分子或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6.3 善后处置
事发地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镇(街道)应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镇(街道)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区消防大队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工作。
7.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要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储备,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区交通运输局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相关车辆管理部门要选择性能好、通行能力强的车辆用于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保证事件预警、处置、事件调查、善后恢复重建以及平时训练、预案演练全过程用车。
7.4 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应用,执行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区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水文等服务。
7.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机构、交通运输企业、通信企业、供水企业、供气企业、供热企业、加油(加气)站点、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工矿商贸企业等重要电力用户,要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非电保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有关部门要督促重要用户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7.6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计委等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7.7 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和有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区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召陵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附 件
召陵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召陵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的;
2.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召陵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的;
2.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召陵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的;
2.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
【责编:】 【审核:焦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