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召陵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8-09 来源: 点击:




召政办〔2018〕38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召陵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召陵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26日

 

召陵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进一步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培育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创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统筹推动,积极推进河南省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系统推广应用,重点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农户、带贫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等的电子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和应用机制,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解决农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六个结合

1.坚持政府主导,镇村支持配合与金融机构严格把关相结合。

2.坚持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  

3.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4.坚持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

5.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

6.坚持信用体系建设与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二)坚持四项原则

1.政府主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通过建立完善的区、镇、村组织领导体系,统筹规划,形成合力,构建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金融推动。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发挥牵头指导作用,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做好对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政银实施。各镇、各部门与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夯实职责,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整体推进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氛围。

4.稳步推进。信用评级分批次、逐层级推进,首先评定建档立卡“信用户”,其次评选“信用村”,最后评选“信用镇”,最终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一)确定经办机构及工作职责。全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具体由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实施。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区扶贫办、区政府金融办、区法院、天桥公安分局、召陵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畜牧局、区农机站和各银行、保险公司、镇政府和村委会均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办机构,全程组织、指导、参与信息采集、信用评定、结果运用等工作。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区政府金融办:负责开展业务培训,并具体负责指导、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采集户主(家庭成员)信息、财政开支人员信息、农户房产信息、经营实体信息、创业信息、权属信息、生产运输设备信息、荣誉信息等各项信息,并负责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区扶贫办:负责采集农户是否为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相关信息,并负责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区法院:负责采集农户是否有被执行信息、老赖信息、诉讼信息,并负责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天桥公安分局、召陵公安分局:负责采集农户是否有黄赌毒行为,并负责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区农机站:负责采集农户的大型生产机具(农用机械)信息,并负责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房管部门:负责采集农户房产信息,并负责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车管部门:负责采集农户的私家车信息,并负责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银行:负责采集农户银行借款信息、对外担保信息、对外抵押信息,并负责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保险公司:负责采集农户参保信息,并负责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畜牧局等单位需采集的信息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确定后再行明确。

(二)及时采集信息,构建信息跨部门采集、更新长效机制。各镇、行政村金融扶贫服务组织负责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各相关单位、金融机构全程参与信息采集工作。要优先完成贫困村、贫困户信息采集,同步完成非贫困户的信息采集。按照“谁采集、谁报送、谁负责”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信用与信贷相结合。将信用评级结果纳入贷款决策程序,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确定信贷准入、信贷额度及利率水平,“信用户”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两免一贴”政策;同时,充分发挥人行“支农”“扶贫”“支小”再贷款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信用等级高的农户发放小额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实现有信用就有贷款的正向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对“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镇”给予增加授信额度及利率优惠,实行贷款优先、手续简便、额度放款、服务上门。对“信用村”可增加贷款授信额度;对“信用镇”可扩大所在镇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资金需求,简化贷款审批手续。

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失信户、失信企业拒绝给予授信或提高授信条件,并在享受扶贫等领域优惠政策方面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29日)。召开全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组织保障体系,做到“区有领导小组统筹总揽全局、镇有工作小组负责区域推进、村有金融服务部做好具体落实”,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同时组织各镇、东城管理办公室及宣传部门采取广泛宣传和重点报道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上下迅速掀起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高潮。

(二)组织培训(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29日)。由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和区政府金融办共同组织,每个数据提供单位指定2—3名人员、每个镇指定1名联络员、5—7名数据录入员,参加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培训。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信息采集员若干名,信息采集员培训由镇统一组织。

(三)信息采集(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15日)。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镇、东城管理办公室、行政村金融扶贫服务组织要会同经办机构入户调查,共同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四)信息录入、公示(2018年7月15日—2018年7月20日)。各数据提供单位录入的信息要严格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全面。各数据提供单位指定专人把采集好的数据录入或导入到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中,系统根据评级条件生成分数、等级,得到结果。同时做好评级结果公示工作,把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农户对结果有异议并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可申请重新评级。“信用户”占比达到70%以上的行政村可评定为“信用村”,“信用村”占比达到65%以上的镇可评定为“信用镇”。

(五)及时更新维护数据。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数据提供单位要对录入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用信息的时效性。根据要求,镇政府和村委会、扶贫办、公安部门、金融机构、法院、保险公司至少每年更新一次数据;车管、房管、农机部门可2—3年更新一次数据;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畜牧局采集信息指标尚未确定,数据更新期限另行通知。

涉农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信息采集、信用评级、结果运用等工作按区域和职能归口同步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开展建设情况督查,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东城管理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以金融扶贫和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带贫企业的信用意识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建设宣传活动,形成政府推动、社会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对诚信典范的宣传力度,引导贫困户、带贫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培养良好的信用行为。

(三)注重信息安全。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负责牵头组织参与信息采集和使用的单位和部门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杜绝信息泄露。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要制定实施系统管理办法,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信用信息安全。

(四)加强督查考核。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将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实施问责。

 

附件:召陵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召陵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力度,助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召陵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分管扶贫工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分管扶贫工作副主任

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区扶贫办主任

区人社局局长

区农林局局长

区畜牧局局长

区农机站站长

区法院分管副院长

天桥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

召陵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

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

邓襄镇政府镇长

万金镇政府镇长

召陵镇政府镇长

青年镇政府镇长

老窝镇政府镇长

东城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区政府金融办主任、区扶贫办主任牵头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组长:马永胜

成员:区扶贫办、区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方案等;统筹推进全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业务组

组长:和国强

成员:区扶贫办、区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区法院、天桥公安分局、召陵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畜牧局、区农机站和各银行、保险公司、镇政府和村委会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各镇、东城管理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全程参与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及时更新维护数据。

三、督查组

组长:王宇杰

成员:3个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督导各镇、东城管理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工作推进中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及适时督查。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6日印发





【责编:】 【审核:lhsl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