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5-29 来源: 点击:
召政办〔2018〕31号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驻召有关单位:
投入产出调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每五年开展一次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根据《河南省统计局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统文〔2017〕111号)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漯河市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17〕10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投入产出调查是全面了解地区产业结构、投资结构、消费结构、进出口结构、流入流出结构的一项重要周期性调查,是编制投入产出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投入产出表系统地反映了国民经济中的生产、收入形成和使用过程,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政策模拟和进行定量分析的有效工具,对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有着重要意义。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对象为我区重点法人单位。调查涉及所有国民经济行业,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三、调查内容、时期及进度安排
(一)调查内容:主要调查重点法人单位的成本费用构成和利润情况,投资项目的投资构成等。
(二)进度安排:分阶段进行,前期为调查准备阶段,主要完成调查方案的设计、调查对象的确定、工作布置及方案培训等任务;2018年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完成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入户调查和数据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2019年为编表及分析应用阶段,主要完成投入产出表的编制、发布,并开展投入产出分析应用等工作。
四、调查组织和实施
区统计局、区工信委、区财政局和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联合成立召陵区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调查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以及数据的审核、评估、汇总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本部门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组织被调查单位参加培训,做好基层数据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切实做好本部门的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各被调查单位要确定1名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调查填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调查填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投入产出调查任务。大中型企业还应组建由1名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统计、生产、计划、财务、供销等部门参加的投入产出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单位投入产出调查表的填报和审核,协调、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业务技术等问题。
五、调查经费
落实调查经费是顺利完成调查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统计普查及大型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行〔2016〕192号)精神,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抽中调查单位要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统计部门、财政部门要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工作经费。
六、调查资料填报与管理
各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投入产出调查取得的资料,仅限于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需要,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调查对象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对象的资料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联系人:刘夏;联系电话:0395—2605997。
附件:召陵区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8年5月23日
附 件
召陵区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林 艳 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康新胜 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副主任
李 辉 区工信委副主任
胡玉欣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霖鹏 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成 员: 刘 夏 区统计局综合股股长
樊路路 区工信委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主任
贾利军 区财政局国库股股长
赵御行 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于国才 区统计局法规股股长
刘跃从 区统计局工业股股长
冯 雁 区统计局农调队队长
卢春华 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贾 鹏 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经济发展科科长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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