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关于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1-03-05 来源: 点击:
为落实农村村民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村村民办理宅基地建房审批效率。现将《漯河市召陵区关于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向全区各乡镇、各机关单位和群众征求意见,就征求意见稿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至4月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召陵区韶山路与滦河路交叉口召陵区农业农村局103房间,或发送邮箱至slqnjb601@126.com。联系电话:0395—2605322。
2021年3月5日
【责编:】 【审核:焦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