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2-27 来源: 点击:
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利用问题。维护好农田水利设施,保障设施管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河南省所有市县虽已制定了管护办法,但因人员、经费不到位等原因,制度落实效果参差不齐,部分地区的农田水利设施运行存在问题。通过全省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各地找准了管护不到位症结,摸清了管护短板,探索了管护模式,改进了管护方法,为制定省级管护意见创造了有利条件。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做到管护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监督,实现设施管用、群众满意、长期受益。
解读单位:召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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