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28 来源: 点击:
一、《方案》制订背景依据
2014年,我区成功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019年通过省级复核。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深入开展,提升示范区创建水平,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依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疾控〔2017〕22号)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结合召陵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工作目的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探索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将健康政策融入所有政策。总结推广经验,推进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召陵建设。
三、《方案》目标任务
健全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医养结合、重点慢性病早诊早治、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四、《方案》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召陵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制订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督导机制、联络员制度,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示范区创建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定期通报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度。
五、《方案》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4年1月至2月)。召开动员会,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二)第二阶段(2024年3月至4月)。开展慢性病社会因素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开展示范区各项工作督导,持续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4年5月至12月)。5月撰写示范区工作报告,向市卫健委上报国家级示范区申报表和自评表。持续开展示范区创建,适时接受上级评审验收。
六、《方案》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具体工作人员,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按时完成本部门、本辖区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实施方案的内容制定慢性病防控相关措施,按照创建工作职责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创建各项任务。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召陵区创建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各成员单位指标分解表》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并及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包括计划、方案、文件、简报信息、会议纪要、统计表格、照片等)。
(四)加强技术培训和督导检查。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定期召开培训会,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落实奖惩制度。
漯河市召陵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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