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9-22 来源: 点击:




 
        一、如何缴纳召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进一步方便缴费人,有效降低征缴成本,今年继续大力推行以“掌上办”为主的自助缴费方式,采取微信、支付宝、“河南税务”APP等线上缴费为主,以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厅为辅的征收模式。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召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召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为:全区行政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满60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为:全区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
 
       三、召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费标准:个人缴费380元,财政补助640元。
 
       五、按时缴费的城乡居民,能享受缴费补贴(补助)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低保、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致贫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政府为返贫致贫人员、低保、特困以及重度残疾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区乡村振兴局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员由区财政全额负担代为缴纳,个人不再缴费。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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