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召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6-26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扛稳扛牢粮食安全重任,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有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召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是国家机构改革后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2022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作为指导我省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2023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漯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对我市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 《召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综合考虑了召陵区经济发展现状、农业生产资源条件、地形地貌等,从召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分区、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建设监管和后期管护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是今后推进召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性规划,是指导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和基础。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认真梳理了我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客观分析了当前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主要问题。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19.83万亩,新增改造提升面积5万亩,“十五五”期间,全区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2万亩,新增改造提升面积2万亩的建设目标。同时提出我区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内容、监管和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规划》主要亮点
 
  一是突出新建与提升并重。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任务的基础上,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序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查漏补缺,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质量。
 
  二是突出节水高效。《规划》提出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重由“十三五”末的40%,提高到87%,“十五五”期间提高到92%。
 
  三是突出建设分区。结合我区地势地貌特点,可分为洼地、平地和岗地。针对不同分区进行分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参考,增强《规划》的精准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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