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04 来源: 点击:
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到2022年,力争全省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到2025年,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
《方案》明确了三个建设原则。一是坚持公益性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社区医院后,仍然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医疗机构类别不变,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质不变,财政补偿水平和优惠政策不降低。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充分发挥维护群众健康的“守门人”作用、疫情防控的前沿哨点作用和信息技术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常见疾病基层首诊能力、急危重症识别转诊能力、下转患者接续服务能力、慢性病健康管理能力、传染病防控救治能力。三是坚持统筹推进;社区医院原则上应当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方案》提出,到2022年,力争全省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到2025年,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人口数量变化、群众健康需求以及优化资源布局、推进分级诊疗需要,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合理规划社区医院建设数量和任务目标。原则上,辖区常住人口4万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社区医院规划建设范围。新建、改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社区医院标准合理设置住院床位和建筑面积。
《方案》指出,两年内未发生经鉴定定性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未出现套取或骗取医保资金被医保行政部门处罚、无对外出租或承包内部科室等情况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且自评达到社区医院基本标准的,可提出评估申请。
在重点建设任务方面,《方案》强调要推动医防融合,加强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要求社区医院强化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能力,常态化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提高社区医院在健康体检和日常诊疗过程中早发现传染病的能力,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预检分诊流程;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提升法定传染病早报告能力;进一步完善防护设施,强化社区医院自我防护能力;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管理,规范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配合做好新冠肺炎康复出院人员等重点人群日常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心理支持等服务;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加强全科诊室、家庭医生工作室、健康小屋标准化建设,构建高效协同、综合连续的医防融合机制,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升辖区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和自我健康管理意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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