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河南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办法(试行)》


日期: 2021-01-06 来源: 点击:




 

  问: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大运河河南段核心监控区(以下简称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保护好、传承好和利用好大运河文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的通知》(豫办〔2020〕2号)等有关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大运河河南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控办法》)。

  问:文件出台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加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一是有利于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高效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二是有利于推动沿线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沿线经济发展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三是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腾退低效高污染产业,引入新型绿色产业,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改善大运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四是有利于推动文化融合发展,实现大运河文化与当地特色文化的融会贯通,推动运河沿线城市打造河南“千年运河”文化旅游新名片;五是有利于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带动沿线城镇、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带动沿线人民的高品质生活,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

  问: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明确了适用范围

  《管控办法》适用范围为:大运河河南段主河道有水段两岸各2千米的范围,主河道有水段为隋唐大运河永济渠卫河段、通济渠洛河段和索须河段,总长316公里,涉及郑州、洛阳、新乡、鹤壁、安阳、濮阳6个省辖市21个县(市、区)。

  大运河河南段主河道有水段两岸各2千米的范围为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是指除城市建成区(含建制镇)外,大运河河南段主河道有水段两岸各1千米的范围,自然条件良好、生态功能突出的沿河岸重点区域可适当扩大范围。

  (二)实行差异化管控

  一是实施分段引导性管控。大运河河南段是一个断断续续的状态,每个河段都有其特点,对永济渠卫河段、通济渠洛河段和通济渠索须河段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显示特色,分河段引导性管控,明确了各河段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和发展方向。

  二是实施分区约束性管制。将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按规划分为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生态控制区、村庄建设区和一般农业区等7个分区,根据功能定位提出不同的产业准入、土地用途等管制要求。

  三是空间形态与风貌指引突出地域特色。我省是大运河流经古都最多、文化遗产最丰富、主河道线路最长的省份。未来,郑州市重点打造华夏历史文明多元一脉历史风貌,洛阳市重点打造隋唐东都京畿历史风貌,新乡市重点打造水清流长、古城缀岸的卫源文化景观风貌,安阳市和鹤壁市重点打造“河、仓、都、城、镇”相辉映的景观风貌,濮阳市重点打造河村相生、村田相伴的大运河村庄风貌和京杭大运河跨黄水工文化景观风貌。

  (三)具体的管控要求

  1.城镇发展区管控要求。对城镇发展区实行严格管控。一是城镇发展区的非建成区。区域内各类项目建设原则上以中小体量为主,严禁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8万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其他地方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且各地新建、扩建房地产用地总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区总面积的18%(不含文物保护利用和文旅产业项目)。二是城镇发展区的建成区(含建制镇)。大运河沿岸第一层视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含老城改造项目),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高于27米、建筑密度不超过25%,其他建筑不高于24米;其他地方住宅建筑原则上不高于18米、建筑密度不超过25%,其他建筑不高于16米。老城改造前要开展城市设计,遵循滨水梯度原则,在建筑高度、密度、风格上严格控制;逐步改造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控制城市景观视线走廊,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等用地。大运河沿岸第一层视线范围指以大运河同岸河堤外坡脚起始线为基点,垂直于河道岸线进深方向,视距300米、视角18度以内视域的空间范围。

  2.村庄建设区管控要求。村庄建设要严格执行村庄规划,建筑以低层为主,注重体现当地传统民居特色。紧邻大运河的村庄要补充大运河文化元素,维持古朴自然的原生态大运河景观风貌。

  3.滨河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滨河生态空间内管控要求更为严格。一是要严控滨河生态空间规划为城镇发展区,整体上保护好大运河生态空间。二是要严控新增非公益性建设用地,符合县级以上相关规划且有利于打造大运河文化创意品牌、提升大运河城市品质的建设项目除外。三是滨河生态空间内永久基本农田要以种植大田作物为主,鼓励发展生态农业,严禁发展养殖业。四是滨河生态空间内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要融入大运河文化元素和特色,强化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改善,提升村庄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五是滨河生态空间内的一般农业区,严禁新增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等。

  问:如何统筹大运河国土空间管控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关系?

  答:(一)通过1个“严控”和3个“严禁”,把大运河文化保护好。1个严控:滨河生态空间严控新增非公益建设用地;3个严禁:核心监控区内严禁新建扩建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等项目;核心监控区非建成区严禁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开发项目;城市建成区老城改造按照高层禁建区管理。

  (二)通过4个“鼓励”,把大运河文化传承好。鼓励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鼓励沿岸恢复大运河文化元素;鼓励市、县级政府对参与大运河生态修复治理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鼓励挖掘遗址段相关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民俗风情等资源,并融入景观建设,传承和延续历史文脉。

  (三)通过5个“推动”,把大运河文化利用好。推动不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逐步搬离;推动沿岸乡村结合农业资源、生态资源,发展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适宜河段旅游通航;推动大运河文化与当地特色文化融合发展;推动运河沿线城市打造河南“千年运河”文化旅游新名片。

 





【责编:】 【审核: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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