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就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一揽子利好政策 力度更大 实惠更多


日期: 2018-05-21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近日,市政府出台《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出台,为想要就业创业的群众送来了一揽子利好政策。
  给创业者送来更多实惠。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开业)补贴,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从2017年10月13日算起。市里每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表彰一批“创业之星”,对获奖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并给予物质奖励。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每年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资金,与省级基金对接,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择优扶持。每年认定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对市级示范园区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示范项目,择优推荐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参加省级评定。对初创企业,按规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更给力。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在漯河就业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购买住房,可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将见习对象范围由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扩大到中专中职毕业生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落实就业见习补贴。
  困难群体就业更有保障。对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4050”人员、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市里每年认定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对吸纳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吸纳20人以上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张 鹏 翟书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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