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8-08 来源: 点击:




今年以来,召陵区农业农村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依法行政总体部署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提高农业农村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按照权责清单,上级赋予召陵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45项,主要包括:违法使用农产品禁限用农药、违法使用饲料添加剂、违法捕捞、非法生产销售农业生产用品(种子、农药、化肥等)、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种资资源、违反植物检验检疫规定、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事项,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对45项权责清单内的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组建队伍

为保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人员编制,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执法队。目前,我局执法大队现有执法队员10名,同时,配备一名班子成员担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效运转。

三、提升能力

强化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全面梳理我局农业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分解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农业执法流程图和行政处罚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服务型执法。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落实“柔性执法治度”,出台《漯河市召陵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执法全程说理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改进监督检查方法。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统一管理,规范执法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应用,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手段,文明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持证率100%,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执法车辆1辆,执法渔船1艘。三是推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实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五是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机制,切实加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加强行政执法检查、提升执法监管效果。近两年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调、检打联动、标本兼治原则,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持续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近3年来,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21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82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6家,饲料生产企业5家,兽药生产企业1家,经营门店492家。截止目前共查处、纠正违规现象50余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起,结案25起。执法人员下乡进村与各个农资经营主体、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签订农资经营责任书、承诺书46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0.4万人次;热情接待上门、电话投诉26起;回复市长热线12条,群众利益妥善得到维护。

完善行政执法治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召陵区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制度》,完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备案程序,完成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班子成员签字背书。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琪为常年法律顾问,全年参与我局涉法工作事务5项,主要涉及重大案件执法、合同订立、信访件以及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等方面。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

积极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单两库”,并实施动态调整。制定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样事”,减少对涉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出宽松、公平的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农业农村公平公正执法。

(五)强化普法宣传、优化农业农村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分年度制定《召陵区农业农村局年度学法计划》和《召陵区农业农村局年度“八五”普法规划》,通过会前学习、集中学习和职工自学相结合方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信访条例》、《土地法》、《乡村振兴促进法》、《肥料管理办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丰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储备;二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出台了《召陵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普法清单》和《召陵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管理办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并制作成录音,利用宣传车在主要干道及村镇巡回宣传;执法人员到农资经营主体门口、村庄路口、村委会公开栏粘贴《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磷化铝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1000余份;在分乡镇建立的微信群内传播农业法律、农业种植技术要点和病虫害防护知识3000余条;接待群众咨询 0.6万人次;在分乡镇建立微信群传播农业法律、农业种植技术要点和病虫害防护知识2300余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肥药培训共3次,举办农资经营单位培训2次。近年来农业普法累计出动普法宣传人员8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累计受众5万人次;三是抓好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律业务培训,在编在岗执法人员线下培训参与率100%,线上培训参与率100%,开展执法人员知识测试,参与率达到100%;四是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队伍,提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水平,我局与畜牧、司法部门制定了《召陵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区每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五是根据区法治办安排,筹备全区范围开展的行政执法模拟场地及行政执法实际操作课程,通过以案释法、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等方式,全面提升我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夯实行政执法改革成效。

、存在不足

(一)依法行政理念有待强化

在实际工作中,单位部分干部存在法治观念、法治信仰不强,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服务型执法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审查程序把握不严的情况。

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实际工作中存在经费保障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情况,执法监督机构缺乏法律专业或法律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普法宣传工作有待深化

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不够接地气。灌输的多、互动的少,常态化机制还未形成,普法宣传工作缺乏深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基层群众和农业行业从业人员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还不浓厚,法治覆盖面、影响力、参与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筑牢法治理念,夯实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基础。一是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理念教育,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分级分层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治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守法,积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把宪法和法律的尊崇和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预防化解矛盾,引导和支持人们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律按程序维护权益,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二)强化队伍建设,保障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实现培训的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农业农村系统人员法治素养。一是针对农业农村系统深化普法教育,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养;二是根据基层群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对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主体、涉农企业职工等重点管理对象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分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活动,培养基层法治“明白人”,以“示范户”和”明白人”带动广大群众普法学法;三是采取微信、手机短信、微博等现代科技手段,广泛宣传各种法律知识,努力培育基层群众法治信仰,提升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观念、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以道德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助推乡村振兴。

 

 

                                                              漯河市召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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