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1-29 来源: 点击: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对我市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监督检查的通知》(漯财购〔2019〕5号)文件要求,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漯河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实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各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告。
二、检查时间
每半年不定期检查一次。
三、检查内容
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进行常态化检查,包括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单一来源公示等信息。对检查发现公告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的现象将下发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整改通知,责令整改。
四、检查方式及人员安排
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检查,并通过漯河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召陵区财政局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副局长孟豫黔担任,政府采购管理股郭保龙、李军辉、吴素芳为成员。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对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查促改,提升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水平。
(二)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查办程序,准确运用法律政策,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2022年1月29日
【责编:】 【审核: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