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日期: 2022-12-28 来源: 点击:




 河南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2〕7号)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对你公司2022年度代理的漯河市召陵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监督评价。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本机关在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你公司中存在信息公告不完整、让供应商提供在线可查信息、成交通知书与成交公告发布时间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

有关事实依据有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及你单位签署确认的项目检查工作底稿为证。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责编:】 【审核:政府采购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