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6-06 来源: 点击:
为加强和完善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执行力,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决定从2023年6月6日起对有关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有关预算单位对于《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从2023年6月6日开始,采取自查自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审阶段:(6月6日-6月11日):被检查单位据实填写《2022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区财政局。(见附件1)
(二)、现场检查阶段:(6月12日-6月17日)。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反馈,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三)、处理整改阶段(6月18日-- 6月24日):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以纸质材料报区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化。
(二)被检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配合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组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三)检查组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附件1: 2022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
附件2: 2022年度政府采购被检查单位名单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
【责编:】 【审核: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