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2-08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区场秩序,落实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日常监督管理,现就我区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对于我区2022年度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含已开展采购活动尚未签订合同、合同尚在履约期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清理阶段(2022年12月8日至12月19日)。各预算单位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填写《政府采购入围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项目统计表》(附件2)。各预算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自查清理, 并于2022年12月19日前汇总填写附件1统计表,连同自查清理情况说明一并报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子版发送至zfcg019@126.com,无相关情况也需报送)。
(二)重点核查阶段(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区财政局根据采购人自查和清理情况开展重点核查。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人员安排及要求
召陵区财政局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副局长孟豫黔担任,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郭保龙、李军辉为成员。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清理情况开展重点核查,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监督检查要求
(一)对尚未签订合同和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通知有关方。
(二)已签订合同尚在履约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终止合同,并通知有关方。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确需多家供应商承担的采购项目,采购人要在明确服务标准和定价原则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业务性质、服务区域等要素,合理设置采购包,通过竞争择优,将相应采购业务明确到具体供应商。
区财政局于2022年12月8日起开设举报邮箱zfcg019@126.com,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违规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
联系人: 郭保龙、李军辉
联系电话:0395-2601019
附件:政府采购入围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项目统计表(采购人填报)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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