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3-01 来源: 点击:
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区财政局制定了《召陵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请按要求抓好整治工作落实。
附件:《召陵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
2023年3月1日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信用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主体诚信自律意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信用监管,营造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为深入推进政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活动,加快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联合治理,实施联合惩戒,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建立政府领域诚信教育机制,完善诚信档案,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建立失信企业和人员信息库。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召陵区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建林 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孟豫黔 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小雷 财政局党组成员、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郭宝龙 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成员: 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将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及各类信用信息汇总归集,按要求报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相关部门。
三、 专项治理时间
2023年3月至5月
四、 专项治理内容
深入开展采购合同履约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失信当事人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依法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强化联合治理,实施联合惩戒。
(一)采购人以各种理由拒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的;
(二)合同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资金的;
(三)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四)供应商中标后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方式履约,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
(五)供应商中标后不信守合同,供货不及时的;
(六)供应商中标后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七)其他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等。
五、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本单位采购合同履约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细化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抓住核心环节,紧盯突出问题,用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投诉事项;二是健全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曝光机制,将违法违规的供应信息及时上传“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严格落实“一地受罚,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各预算单位要结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契机,大力开展多层次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加大对政府采购领域社会信用的宣传,积极营造我区政府采购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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