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2-27 来源: 点击:
为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为,切实保护政府采购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召陵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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