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事前承诺制和事后备案制的通知


日期: 2022-08-08 来源: 点击:




 各镇、街道,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保证支持中小企业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区财政局决定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环节,推行事前承诺制和事后备案制,即:每一个采购项目,对应一个承诺函,对照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要求,将需落实主要条款逐一写进承诺函,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承诺并盖章,以提醒严格遵守;事后合同备案时,要求采购人提供招标汇总资料,以核查采购项目是否按承诺内容有效落实。

计划备案推行事前承诺制和事后备案制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件:1. 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承诺

 

 

 

 

2022年8月8日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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