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17 来源: 点击:
项目概况 召陵区燕山路西侧部分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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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3-21 | |||||||||||||||
2、项目名称:召陵区燕山路西侧部分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94,800.00元 | |||||||||||||||
最高限价:1694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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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召陵区燕山北路(沁河路~黄河路)西侧污水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召陵区燕山北路(沁河路~黄河路)西侧,为南北向城市主干道,工程北起沁河路,南至黄河路,施工段全长316米。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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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0年度(或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2 年9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2 年 9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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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13日 至 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源汇区宝塔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100米漯河市市民之家5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响应人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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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富兴路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26060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鑫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47层4708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823620858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8236208585 |
【责编:】 【审核:焦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