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2-19 来源: 点击: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有关预算单位对于《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管理、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与公开、质疑答复、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
二、检查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从2021年12月份下旬开始,采取自查自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审阶段:(12月19日-12月23日):被检查单位据实填写《202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区财政局。(见附件1)
(二)、现场检查阶段:(12月26日-12月28日)。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反馈,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三)、处理整改阶段(12月28日-- 12月30 日):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以纸质材料报区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化。
(二)被检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配合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组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三)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不干扰被检查单位正常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202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
附件2: 2021年度政府采购被检查单位名单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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