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6-25 来源: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召陵区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响应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 项目名称:召陵区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
1.2招标编号:召采磋商2018-009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污水处理项目所需材料;
2.2 质量标准:合格;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共约88万元
2.4供货及安装期:60日历天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生产制造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须包含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须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5.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25 日至2018年06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点: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10米3楼;
5.3 报名时须按以下规定携带报名资料以供审核: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生产制造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②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③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⑤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相关规定)(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⑥若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供审核;若是受托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
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
5.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公告期限:2018年06月25 日至2018年06月29日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8年07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磋商地点):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10米3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 系 电 话:137339822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15346016660
监督单位: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2601019
【责编:】 【审核:lh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