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5-17 来源:漯河市政府采购网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漯河市召陵区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地方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服务采购人指定地点;
2.2采购范围:征聘税务师事务所、评审后择优选取3家单位,组成对本辖区范围内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3.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响应人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3.3响应人具备开展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具有税务师的人员在5人以上(含5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税务师,且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后工作满3年以上,须提供主要负责人员名单列表及相应专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材料,并证明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
3.4响应人须具有从业经验,须提供类似业绩一份,提供证明材料;
3.5响应人须提供审查企业会计报表或近一年审计报告;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响应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期限内);
3.7响应人须持自公告发布日期后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
3.8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8年 5月 16日至5月2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1701室。
4.3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及“三、响应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五、磋商文件的出售:
5.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 5月 16日至5月2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5.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1701室;
5.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6.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1701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1701室。
八、公告期限:2018年5月 16日至5月22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漯河市召陵区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95-5610576
地址:漯河市中山路10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95-5610576
代理公司: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95-5761101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
监督单位: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2601019
【责编:】 【审核:lh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