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日期: 2024-08-01 来源: 点击:
政策名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实施单位:住建局
主要内容:自2021年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集中用于6类重点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低保边缘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危房改造工作,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6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各县区要根据农户需求、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细化建房面积标准。
政策标准:
1.C级危房(房屋局部出现险情)维修18000元以内(含18000元)。
2.D级危房改造:50000元以内(含50000元)。
适用范围:6类重点对象:①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②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③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④低保边缘户,⑤农村低保户,⑥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部门联系方式:
召陵区危改办:26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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