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日期: 2024-02-05 来源: 点击:
2023年以来,召陵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关要求,紧盯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统筹推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召陵区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河流15条,河道全长158公里。全区设立区级河长9名,镇级河长45名,村级河长88名,构建了三级河长全覆盖的河长组织体系。探索建立“3+7+10”方案制度体系,适时调整河长制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及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严格履职尽责
严格按照《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周密安排部署。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年度任务。组织召开汾河综合治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城区雨污分流等重点项目推进会(论证会)3次、现场办公会4次。定期开展巡河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示范带动各级河长积极巡河,全区河长巡河率保持在100%。目前全区河道不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二是统筹推进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98个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充分发挥“河长+N”机制,积极开展河长、警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及跨区域巡河;三是积极开展联防联控。联合沙河、黑河、汾河、枯河等河流下游周口市商水县,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印发《河道联巡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方案》,统筹管理目标,协同落实措施,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四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紧盯汛期等关键节点,对城区积水点、河道险工险段等逐一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针对辖区内河道发生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调度指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置,不造成严重损失。
三、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水资源管控切实改善。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了市定控制目标,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95,引沙年生态调水量3200多万方,持续改善召陵区水生态环境;二是水域岸线管理扎实推进。区域内沙河堤防为河南省一级达标单位,以沙河、汾河、汾支、枯河河道管理范围的测绘划界成果为约束来进行建筑规划,河道违章建筑全面拆除,沙河堤顶道路全部硬化,非法采砂案件未有发生,河道水域岸线得到有效保护;三是水污染防治逐步提升。国定考核的3条河流(黑河、沙河、汾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高于省定目标,辖区内无劣V类水质断面;化肥和农药使用零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河道滩地养殖场全面拆除,全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升;四是水环境治理更加有效。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全封闭隔离,水质监测全覆盖,同时实施了召陵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大力推行农村饮水“四化”;采取了污水处理提标、截污纳管、雨污分流、黑臭水体治理、汾河城区段综合治理等措施,出境断面水质平均值全部达标;五是水生态修复成效明显。汾河、黑河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汾河城区段扩造为城中河、风景河、补源河,沙河幸福河湖建设成功入选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设优秀案例;水土保持工作稳步推进,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顺利进行;六是执法监管更加有力。建立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河长制公示牌根据情况适时更新并印有微信举报二维码和监督联系电话,形成群管合力;不断完善“河长+检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为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提供司法保障;七是大力实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2023年,沙河成功创建为省级幸福河湖,汾河城区段市级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和万金-青年镇段区级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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