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2-21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漯河市召陵区教育局拟终止召陵区万金镇育英学校办学资格并终止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1.与拟终止办学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在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召陵区教育局行政审批股联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终止手续。
2.办学许可证终止后,办学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3.与相关学校有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通知期间与学校进行债务清算;学校要妥善处理终止办学期间的各项善后工作,并对财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提醒家长把学生送往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就读,保障学生安全、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让孩子阳光、快乐、健康成长。
受理电话:2615808
漯河市召陵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1日
【责编:】 【审核: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