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缴费档次改为15个档次
日期: 2018-03-01 来源: 点击:
自2018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至6000元等15个档次。近日,漯河市税务局、漯河市人社局、漯河市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联合印发了《漯河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宣传单》,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调整工作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一、最低缴费档次提高至200元
从2018年1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上调为每人每年200元。
二、多缴多补,年缴5000元补贴高达340元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标准共有15个档次,具体缴费及政府补贴标准如下:年缴费200元补贴30元、300元补贴40元、400元补贴50元、500元补贴60元、600元补贴80元、700元补贴100元、800元补贴120 元、900元补贴140元、1000元补贴160元、1500元补贴190元、2000元补贴220元、2500元补贴250元、3000元补贴280元、4000元补贴310元、5000元补贴340元。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力度越大。需要提醒的是,参保居民早缴费、早补贴、早计息。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三、长缴多得,每多交一年每月多领3元
为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参保居民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从2014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再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
四、缴费困难群体政策
为了更好地助力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织密扎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安全网”,政策规定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现行政策规定的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以及政府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对重度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召陵人社局 娄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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