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逐步提高


日期: 2018-09-04 来源: 点击:




  2011年政策实施开始,召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为每人每月60元。为更好保障民生,使老百姓老有所养,在经济形势影响下, 2017年1月,召陵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以前的每人每月6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82元。    

  2018年8月,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以前的每人每月82元增加到每人每月100元,从2018年1月开始执行。区人社局经过基础养老金调整资金测算、资金申报、信息系统完善及经办准备等工作,保障8月底前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发放到位。预计8月份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67966人,其中补发2018年1月至今基础养老金差额860.93万元,当月发放养老金共计1560余万元。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增长、缴费档次的调整、政府补贴力度的加大、特殊群体缴费档次及补贴办法、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鼓励早参保长缴费等新的养老保险政策。代表着党和国家对老百姓的保障力度在不断加大,切实增强了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召陵区人社局 董艳芬 刘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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