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宣传单
日期: 2018-08-15 来源: 点击:
漯河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宣传单
全市城乡居民朋友:
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开始。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变化如下:
★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
从2018年1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并于8月底前补发到位。
★最低缴费档次提高至200元
从2018年1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上调为每人每年200元。
★多缴多补,年缴5000元补贴高达340元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标准共有15个档次,具体缴费及政府补贴标准如下:年缴费200元补贴30元、300元补贴40元、400元补贴50元、500元补贴60元、600元补贴80元、700元补贴100元、800元补贴120元、900元补贴140元、1000元补贴160元、1500元补贴190元、2000元补贴220元、2500元补贴250元、3000元补贴280元、4000元补贴310元、5000元补贴340元。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力度越大。需要提醒的是,参保居民早缴费、早补贴、早计息。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长缴多得,每多交一年每月多领3元
为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参保居民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从2014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再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
★缴费困难群体政策
为了更好地助力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织密扎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安全网”,政策规定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现行政策规定的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以及政府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对重度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参保条件及待遇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市确定,目前为每人每月1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为个人历年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之和。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依法继承。
★参保缴费指南
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个人,简称“新参保人员”,首先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然后逐年进行缴费;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直接采取以下方式缴费:
集中征缴。缴费人可直接向本村(社区)明确的经办人员缴纳本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人员汇总后集中缴纳至税务局。集中征缴时间以各县(区)公布的时间为准。
银行网点缴费。缴费人持
居民身份证,可就近选择到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原银行、光大银行、郑州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任一网点,进行社会保险费实时缴费,主要适用于缴费人现金缴费。
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缴费人持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可到全省任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微信缴费。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输入个人信息,选择缴费档次后进行缴费。
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客户端,在“城市服务”应用中点击进入“自然人社保费缴纳”功能模块,输入个人信息,选择缴费档次后进行缴费。
手机APP缴费。下载“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版)”手机APP,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验证,首页点击“社保”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缴费人补缴往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应首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补缴单,凭补缴单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缴费。也可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上通过输入补缴单上的单据号进行缴费。
★联系我们
缴费人如有政策享受、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缴费方式等方面的疑问时,可随时拨打人社部门12333或税务部门12366热线电话进行咨询,也可拨打本辖区人社局或税务局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人社部门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
舞阳县:5620789 临颍县:8868797
源汇区:3280165 郾城区:6157008
召陵区:2605368 西城区:6810088
示范区:6706628(黑龙潭社保所) 6786875(
姬石社保所)
开发区:2661196
税务部门城乡居保征缴业务咨询电话
舞阳县:5610821 临颍县:8668893 源汇区:2970369
郾城区:5611817 召陵区:5610565 西城区:2935182
开发区:5610998 示范区:5610998
★温馨提示: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应及时到县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手续,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如有死亡后继续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拨打举报电话:0395-3138169或3162169。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