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漯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出台


日期: 2018-06-01 来源:漯河教育网 点击:




近日,2018年漯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出台。

2018年全省中招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我市中招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县区组织实施的办法。舞阳县、临颍县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源汇区(含西城区)、郾城区(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召陵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姬石镇)负责指导和组织本辖区内的学生报名和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负责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报名

2018年中招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由各县区教科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报名须交纳报名考务费,交费标准执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的规定。

  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 

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进行,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自主填报。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日—10日,具体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2.普通中专

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于6月1日—7月20日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填报普通中专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的高职高专(以下简称“五年制”和“3+2”)学校志愿,两个小中专学校志愿。报考普通高中志愿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不参加中招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新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省招办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统一发布2018年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同时印制《2018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各县区招生办应及时将省招办印制的专业目录免费发放到各个初中学校毕业班并加强宣传。

各县区、各学校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考生报考志愿由学生本人填报,严禁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考试 

2018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7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8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舞阳、临颍两县教体局负责本县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录取分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和本地招生录取。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4日;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7日。

本地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8日—29日。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普通中专录取   

“五年制”和“3+2”招生,须参加2018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并达到省定分数线要求。其中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优先从首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要严格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要认真逐一审验。

通中专录取工作全部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市招办将于7月26日前,将经过审核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信息投档传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可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新生,经过核对中招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要认真登记,逐一审核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并于10月10日前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对“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自动比对不通过的新生,招生学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集中办理录取手续时交市招生办审核。

招生学校要建立新生档案材料。具体要求为:

“五年制”、“3+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由市招生办提供);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手续。

全省拟于10月中下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春季入学的学生随10月中下旬一并办理录取手续。集中录取结束后,不再补办普通中专录取手续。“五年制”、“3+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所录新生名册由省招办审核并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属学校所录普通中专新生名册由市招生办审核盖章后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普通中专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2”和省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招生办公室。市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收取。

按照豫财办综〔2005〕50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费收费标准,普通高校招收的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高专升转段学生应按每生30元标准向省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网上录取费。

  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录取由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科负责组织,每年的9月20日至11月20日为学籍录入时间,录入国库时需要审批表与国库名单一致。市属学校所录新生审批表须有市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录取印章,县区学校所录新生审批表须有县区教科体局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加盖录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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