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对口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18-04-10 来源:漯河教育网 点击:




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51号)精神,我办制定了《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豫招普〔2017〕27号)要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信息采集工作已完成,各级招办及有关学校,要依据有关政策和报名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工作。考生所在学校承担报名资格的认定责任,主要认定考生基本信息、在读情况是否真实,入学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各级中职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将所属中职学校毕业生学籍信息加盖学籍专用章后提供给当地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据此对考生学籍进行审核。如中职学校毕业生学籍信息未提供给当地招办,学校在核准报考的名单报送招办前,应由学籍管理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经学校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逐级报送上一级招办复核,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复核无误后统一汇总,于4月23日前报省招办,这些考生不再编入考场。
  二、考试
  文化课考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参照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点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统一安排,原则上设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所在地。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考点须分设,不得混用。考场按专业类别分设,尾考场合并安排的,考后考生答题卡必须按专业类别归类包装,随普通高考答题卡一并送省招办评阅。
  考试时间分类安排如下:
  1.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毕业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英语(合卷)
      下午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课
  美术、音乐、体育专业的考生只参加6月7、8日上午的文化考试,但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相应的专业术科考试。
  2.学前教育(原幼师类)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5:00-17:00 时事政治、幼儿教育学(合卷)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三、成绩公布与复查工作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查询。对专业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鉴于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复核工作已结束,不再接受申请;音乐、体育类专业在考试现场告知考生成绩,考生如要求复核,应在考试现场提出申请。复核结果由省、市、县招办逐级通知,告知考生。
  考生文化成绩随普通高考成绩同时(6月25日零时)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本人文化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应于6月27日18:00前向所在县(市、区)招办提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查结果。
  四、填报志愿与录取
  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2018年对口招生来源计划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办法另行安排。
  本科设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专科设5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将该专业类别全体上线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中职类为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当轮到某一考生出档时,按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如该生所报学校均已录满,其档案将无法投出)。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录取工作与普通高招同时进行,本科与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专科随普通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
  五、其他事项
  考生体检安排、考务管理、评卷管理、成绩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均按普通高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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