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日期: 2021-12-26 来源: 点击:
近期,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5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情况
1、书业蔬菜批发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韭菜,辛硫磷检出值0.7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漯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2、郾城区自友蔬菜批零店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芹菜,毒死蜱检出值0.1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漯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3、漯河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八百八十号连锁店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菠菜,毒死蜱检出值0.05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漯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4、舞阳县大妹小笼包店制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为564mg/kg、标准规定≤100 mg/kg,检测机构为漯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5、舞阳县明战早点店制售的1批次炸油馍,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为154mg/kg,标准规定≤100 mg/kg,检测机构为漯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6、舞阳县乐俊家超市销售1批次食用农产品香蕉,噻虫嗪检出值0.071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漯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7、漯河市佳莱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线椒,氧乐果检出值0.09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漯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8、漯河市源汇区飞燕蔬菜平价店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包菜,乙酰甲胺磷检出值0.03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漯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9、漯河市召陵区艳阳天食品零售超市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韭菜,腐霉利检出值0.4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漯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10、郾城区城关镇好点好调味品量贩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普通白菜,氧乐果检出值1.1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漯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二、处置措施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各县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召陵区、郾城区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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