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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开业指导办事指南


日期: 2024-02-26 来源: 点击:




 一、服务内容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二、文件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服务对象: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创办企业的创业者等。

、提交材料:无须提交材料

、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办理地点召陵区人社局(召陵区滦河路25号)

、咨询电话0395-260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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