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2-26 来源: 点击: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二、文件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三、服务对象: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创办企业的创业者等。
四、提交材料:无须提交材料
五、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六、办理地点:召陵区人社局(召陵区滦河路25号)
七、咨询电话:0395-2605393
【责编:】 【审核:lhsl】